免于行政处罚 免于行政处罚和不予行政处罚的区别
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行政处罚法之所以作出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主要基于以下几点考虑首先,在我国处罚本身不是目的,如果用较轻的处罚能够达到目的,那么采用较重的处罚事实上会扩大处罚成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七条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一免予 行政处罚 条件是怎样的? 1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该违法行为的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该违法行为的 3该违法行为在六个月内未被发现的 二其他法律规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不予处罚应理解为免予处罚,是指行政机关考虑到某些法定情形对应受行政处罚行为的人不适用行政处罚的情况免予处罚过度适用,会造成“。
法律分析不予行政处罚免于行政处罚概念是不同的不予处罚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或者行为人虽实施了违法行为,但由于法定原因而免除处罚免予处罚是指因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法定事由存在,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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