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北房地产税 重庆市江北区房地产
重庆房产税分两种1从价计征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税率12 2从租计征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
并自2017年1月14日起施行也就是说,新版房产税政策中,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也将征税对于新政的调整,彼时,重庆市财政局新闻发言人表示,保持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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