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房地产税征收
1从价计征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 2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没有从。
厂房也是需要交房产税的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房产税的征收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的房屋龙港,浙江省辖县级市,由温州市代管地。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房地产税由产权所有人交纳,产权出典者,由承典人交纳产权所有人。
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房产税征收标准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2从租计征的即。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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