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次房地产税立法对比 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研究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分税制”财政体制,根据对税种的划分,房地产税收多属于地方税源,其与地方政府的利益相关性较强,但目前的税收立法中,赋予地方的自主权较小,不能让地方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一些自主的调控管理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自身。
王业强表示,房地产税立法工作极有可能会提交今年的人大常委会讨论但是,立法通过后并不意味着就会在全国马上开征,也不是在某个时间全国一起征收,何时开征会授权地方政府自己决定,各个地方可以差别化,房地产市场压力比较。
其实,今年以来国家层面对房地产税的表述已经非常多次,据我不完全统计,大概今年已经有至少6次表态房地产税了3月13日,规划和纲要正式发布,其中“推进房地产税立法”被写入这份谋划未来5年发展及2035年远景目标的。
墨西哥各州政府在计算房地产税时基本遵循以下公式房地产税=土地面积×土地价格+建筑面积×房屋每平方米价格×房地产税税率在征收过程中,房地产税税率要与各地全年物价指数和地区发展势头相挂钩,根据涨跌情况作出相应调整。
无论税收二次分配,还是税收撬动的房产占有格局,房地产税注定将扮演一个促进公平的角色放在社会公平正义的天平上考察,房地产税立法工作需要格外谨小慎微,拿捏好技术与价值的双重取向,平衡好各方利益的动态变化从这个意义。
王玉臣表示,改革试点的目的主要有三个第一个是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与改革有两个关键词,一个是积极,一个是稳妥他解释称,积极推进,意味着要采取积极主动的措施去推进,去作为而稳妥,则意味着每一步都要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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