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267 刑事诉讼法260条规定
非正式夫妻而行淫事者,是为邪淫此事天地所不容,神鬼所共愤,一有此心,虽未行其事,然已大损阴骘实犯者,非仅己身必有灾祸,亦将殃及家室子孙不惟现世感受苦果,更延及未来长劫 邪淫之事,即是以短暂时光。
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第一百七十一条补充侦查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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