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的时效 民事诉讼时效改为三年
民事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胜诉权便归于消灭的制度一般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此外,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
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但有特殊情况的,依照法律的规定一般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11年诉讼时效身体收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
民事诉讼的普通诉讼时效为3年,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起算点是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但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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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民事诉讼的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