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劳动合同法全文 2008劳动合同法全文最新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法是20世纪劳动立法的标杆,劳动合同法则是20世纪中国劳动关系发展的必然结果,是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2、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一劳动合同法颁布之前2008年1月1日之前劳动者的工龄是否应当计入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劳动合同法之前的法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无论何种情况,用人单位都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上述的认识具有一定的法律;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9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公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2008年并未进行修改第一章 一般规定第一条 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最新的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换言之,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就签订劳动合同而言,有一个月的缓冲期执法部门认定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方面是否违法的时间是2008年2月1日从2008年2月1日起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就得;劳动合同法第35~45条是关于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的相关法律规定,其法律条文为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的,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2008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我国第一部劳动合同法,不是;1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法律关系,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通过书面合同形式确立下来,使之具有法律的约束力2仲裁3有利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建立和谐劳动关系,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1995年实施的劳动法没有规定具体的经济补偿办法,而是劳动部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制定了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是指符合第五条第七条规定的符合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的。
4、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施行按照法律一般不溯及既往的理论,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应当有效,应当继续履行这样,不致于形成新法施行,劳动者都需要跟用人单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工作年限也自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计算,只要建立的劳动关系,不论是否签订的劳动合同,都受到同等的保护而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7年6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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